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前男友分手了,但是他一直打电话骚扰我还有我父母还去我工作的地方找我犯法吗

婚外情
2022-12-05 17:0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被前任男女朋友频繁骚扰,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解决的,若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如果男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先和对方沟通,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对方打电话继续纠缠,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被小三骚扰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如果情况比较轻的一般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和劝阻;如果对被骚扰方的生活产生了影响,被纠缠方是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如果行为严重到影响被骚扰人的生活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禁止对方的恶意骚扰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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