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很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去借网贷,结果填的我的联系人号码,现在他不还钱,结果一直发信息,这个怎么办呢?

网络借贷纠纷
2022-12-05 17: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了网贷没钱还,不还的话可能会被出借人提起诉讼,影响个人征信,不利于之后办理贷款等业务,还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网贷是需要还的,而逾期不还的后果是网贷平台可以选择诉讼解决,网贷平台胜诉的,债务人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网贷平台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网贷借款人不还款,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追讨:
    1、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3、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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