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他结婚已有十一年了,2015年年尾发现他与一女子去旅游发生性关系,之后他经常与这名女子来往,经常偷偷与其去旅游同居,性关系密切,有照片为证。他说与这名女子是玩玩下的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但这女子不是这样想,她经常与我老公出去半夜打电话骚扰我,她目的是想搞得我们离婚,但我老公坚决不同意,我因这受到严重精神问题和身体健康问题,为了孩子我选择了隐,但我老公不知真改或假改。我应该怎样做才能使我的伤害降到最低,是否应该写份协议?

离婚
2019-04-25 11:2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居协议是没什么用途的。没有同居协议,只要你们都是单身想同居谁都拦不住。有了同居协议,对方想走,不想同居了,协议也没什么效力。
    如果你们都是单身,且同居在一起好几十年了,可能还有了孩子。
    而且同居期间的生活一直是按照夫妻之间那样生活,这样同居关系就具有了结婚的实质要件:1)有结婚的合意;2)达到法定年龄;3)符合一夫一妻制。你们同居虽然没有登记注册结婚,但是,时间长了,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与登记注册的婚姻都具有婚姻效力。
  • 离婚以后家里财产,有离异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人婚后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孩子不管是否成年,没有权力和资格分割分配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财产。
    对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对方身体有问题,这就是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 第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第
    三、夫妻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第
    四、离婚诉讼一般需要三个月审结,复杂的需要六个月审结; 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