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5个月异地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
2022-12-05 18: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五个月的女方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起诉离婚: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亲自签字的起诉状、财产证明文件、子女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需注意女方怀孕五个月的,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怀孕7个月,女方起诉离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受任何限制;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时离婚的,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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