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欠条丢失了怎么录音

债务追讨
2022-12-05 18:5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遗失后可以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签不了的话,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如去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调取相关的转账信息,对借款事实进行的录像录音取证,人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遗失,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可以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作为证据使用。  
    2、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借条不见了,证人证言也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  
    3、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应当真实完整,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录音内容必须是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录音可以公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 借款合同丢失,当事人可以通过双方因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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