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临时工一天11个小时,如果上八个小时班其余三个小时不想加班,算不算旷工?

讨薪
2022-12-05 19: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规定上班时间为八小时,超过八小时后单位安排工资的,算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就叫“加班”。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不算旷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公司加班不去不算旷工。旷工指的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无故不上班的,而加班不属于正常的加班时间,并不算作旷工。如果因此导致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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