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孩在学校,打群架,两方都有人受伤,然后对方报警,派出所在处理,像这种家长应该怎么办?学校有责任吗,还是,我们家长直接找派出所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5 19: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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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学校打架,学校与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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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校没有尽到职责,学生之间打架,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
连带责任。如果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学生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要积极的向受害孩子进行赔偿。学生在学校上学的,学校需要承担监护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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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应由打人小孩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若学校尽到了监管义务,则学校不承担责任;若学校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则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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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