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第三者挑衅我然后我发两条信息骂她她报警处理后又联系发十几条信息辱骂我我可以起诉她吗?

名誉毁谤
2022-12-05 19: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害人遭到他人骚扰、诽谤的,报警有用是否有用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警方没有权利立案调查,只能简单调解处理,无法最终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可以报警,录音可以当作证据使用。一般该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可以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被他人恶意辱骂的起诉、维权方式,需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确定。如果只是一般辱骂,没有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受害人有权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辱骂的程度非常严重,比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骂,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
    这种情况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需要向公安机关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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