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成立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成立
2022-12-05 20: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成立公司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二十六条
    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 成立一个公司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供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组织章程;资金信用、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他文件、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二十六条
    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的住所证明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章程;
    5、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依据:设立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的住所证明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章程;
    5、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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