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借钱后不认账没有欠条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05 20: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没有借条对方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尽量收集其他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有人借钱不还没欠条,可以与其协商,协商过程中可以以录音等形式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后,可以以收集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没有证据有证人的,可以以证人出庭作为佐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了钱给别人没写欠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补写一份,如果对方不愿意,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偿还欠款,出借人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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