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出租人;因承租人原因损毁房屋导致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承租人根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