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几年前父亲签字购买只写自己名房屋合同一直没过户,现在想办过户成儿子名字的的房产,请问女儿们有权阻拦并继承己过世母亲一方的产权吗

遗产继承
2022-12-05 21: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的房产女儿有权继承。法律规定,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只要是父母的子女,那么对于自己父亲的房产就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父亲只要没有立遗嘱遗赠协议将房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女儿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父亲的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方式:在父母死亡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子女的合法继承份额。然后,根据该份额主张继承。且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即房产因继承取得的,一般无需办理过户,可自动取得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子。在继承时,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是女儿就剥夺其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女儿也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当然也是有权争取父母的遗产的;不过如果父母在遗嘱中写明不让女儿继承遗产的,则女儿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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