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软件著作权丢失了怎么办

著作权
2022-12-05 21: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软件著作权丢失了处理办法: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了,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及时申请补发、换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应当予以登记公告。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常见问题有: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可以被撤回吗;哪些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会被否决;申请人撤回申请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我的登记信息或者登记材料有误,可否变更或者补充。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第八条规定,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
    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了,当事人可以及时申请补发或换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应当予以登记公告,若登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申请补发或换发。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
    登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申请补发或换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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