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土地纠纷的问题

土地纠纷
2022-12-05 21: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纠纷分为土地确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土地行政纠纷。解决途径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发生土地权属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如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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