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2-12-06 00:3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是非法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非法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等,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1、携带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2、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可以立案的情形有非法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非法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等,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