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贷款在婚后还清,丈夫不同意加妻子的名字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2-12-06 00: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是婚后还贷的,房产证上是不能再加名字的。因为银行是债权方,他们有权拒绝加名要求,且贷款是一方办理的,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若添加了另一人共有,银行是要承担风险的;加名是保证另一半的财产份额,可以通过公证来解决此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房贷没还清时,不可以加女方名字。男方需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后,才能将女方名字加上。根据法律规定,双方需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添加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婚前对方要在房子上加名全款房可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贷款房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