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私人借款50000,一个月利息1500,已经3年多了现在可以不还本金了吗?

债务追讨
2022-12-06 03:0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了高利贷的钱还是要还,但是如果借款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需要偿还,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有偿还能力的,并不需要先给利息,借款人可以按照约定先偿还本金,再偿还利息,也可以一并偿还;如果借款人没有足够的清偿能力的,则一般要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私人借贷可以和债务人协商一致还款,如果没有能力一次清偿债务,可以协商分期,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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