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资金180万

债务追讨
2022-12-06 03: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资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挪用资金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 挪用公款的立案规定是: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形;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情形。还有其他法定“情节严重”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六条第一款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最新挪用资金数额标准的规定: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起点数额是三万元;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入罪起点是五万元。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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