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今年2月份在职公司发的奖励通报,我4月份离职,直到现在都没有发奖励给我,公司说离职人员取消我奖励,这样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6 05: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去劳动局投诉
  • 你好,建议固定相关证据做好准备,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奖励报酬
  • 辞职后,职工不满足发放奖金条件,用人单位不发合法。奖金属于单位的福利之一,具体的发放标准要根据单位的相关制度,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可以进行协商,在解除时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