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不存在了,和大股东签订退股协议还有效吗?

股权转让
2022-12-06 05: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股协议要注意着重了解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在未获得退出的现金时,可以要求公司或其他股东提供适当的抵押财产;在退股后,应当与公司日后经营过程发生的债务和风险划清界限;退股协议文本应当同时获得其他公司股东的同意,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自愿退股协议若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内容合法,此时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退股的内容若是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但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则此协议不能被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若协议有条款表明可以退股,以协议签订的为准。若没有明确规定,则应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查看与此有关联的规定,若明确规定了中途不能退股,那入股的钱只能以售卖股票的方式回笼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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