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男方户口迁女方家去我们需要去那里领结婚

结婚
2022-12-06 07: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需要迁户口,只需要男女双方满足结婚的条件,然后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且发给结婚证。户口可以保留在原先的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领结婚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到婚姻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现在领结婚证不是一定需要去男方户口所在地领取,也可以去女方的户口地领取。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男女双方既可以选择去女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选择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