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要离婚我不想离,他坚决要去做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06 07: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时候财产公证可以办理也可以不办理,因为没有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想要避免以后有很多的纠纷难以解决,也可以申请财产协议公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的夫妻。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准备好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表格;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提问;当事人确认无误在笔录上签字;在协议上签字。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不离婚做财产公证仍然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公证需要提供财产证明、身份信息等资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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