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否同时适用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6 08:1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因为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合同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法律规定需要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适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民法典》规定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或定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违约金或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当事人应当择一而用。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算出来的违约金数额更高,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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