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人一起去池塘玩,其中一人不听劝阻私自下水溺水身亡,其一个人不想去,另外两个催的下去这个问题其他两个人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6 09:1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游客溺亡的,如果旅游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要赔偿。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游客溺亡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但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多个行为人之间因共同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受害人损害的行为即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负法律责任。成年人一起游泳溺亡的,一般是溺亡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成年人有认识危险可能性,除非游泳的邀约者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溺水事故发生时及时救助,邀约者存在一定过错,所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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