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2-12-06 10:1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法院传票要及时签收,准备证据,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收到法院传票应当在传票载明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庭审。法院合法传唤后,被告不应诉视为放弃答辩权,不影响法院正常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 法院传票不一定都是刑事案件,在传票上明确写着是什么案件。传票是法院传唤当事人到庭的诉讼文书,法院通知检察院、辩护人到庭的,是出庭通知书。收到法院传票有可能是民事案件,也有可能是刑事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人员代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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