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贷款没还被列入黑名单孩子能考大学吗?都会有什么影响呢

2022-12-06 10:3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无法清偿贷款一般不会对孩子考学有影响的。如果贷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重的话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父母贷款还不上对孩子考学一般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贷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严重的话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父母贷款还不上对孩子考学一般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还不上强制执行时贷款人名下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旦被限高,其子女就无法就读高消费民办学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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