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市中心医院办理完慢门后拿了药,现在药费单到哪里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2-06 10: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药费报销比例是70%~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报销;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按88%报销;3000-5000元按90%报销;5000-10000元按92%报销;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按95%报销。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买药的费用如果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之内的,医保能报销。当事人可以携带其社保卡等资料,直接到药店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去医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交给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医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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