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骑摩托车正常行驶,路过十字街与胡同窜出的电动车相撞,对方没让报警,医药费我们付的,过了两个多月,对方想让我们赔钱,不给钱就起诉,他会胜诉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6 10: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在选定法院以后,就要提交起诉状,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能起诉交通事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