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把我的档案丢失,这应该怎么处理?

2022-12-06 11: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找档案发放机关说明情况,然后补办
  • 可以起诉民政局,要求赔偿损失
  • 遗失物与遗忘物处理方法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如果拾得人有发布公告招领的,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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