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夫妻离婚后能追加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2-12-06 11: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追加抚养费吗: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夫妻离婚后能追加抚养费。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那么抚养方可以请求不直接抚养方适当增加抚养费的数额,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离婚后具备特定情形时是还能追加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下,抚养方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抚养费数额,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