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中如何质证

劳动仲裁
2022-12-06 11:1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出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依此过程供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核实。同时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也要进行质证。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其依法收集的、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并互相进行质证。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行政诉讼案件要质证。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其依法收集的、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并互相进行质证。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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