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设: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万人民币,乙出 资30万人民币,丙出资50万人民币,公司总资产为100万元人 民币。在存续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负债150万元。请问,股东应如何承担债务呢?

合伙企业
2022-12-06 11: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如实出资的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未足额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亏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如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承当;实际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名义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七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