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在微信里侮辱我老婆,但只有微信号,其他的联系方式没有。也不知道姓名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2-12-06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我方固定证据报警处理
  • 发侮辱信息可以起诉。发侮辱信息涉嫌犯侮辱罪,此罪属于自诉案件,对侮辱行为提起诉讼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为人构成侮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丈夫辱骂妻子,妻子一般可以与对方协商停止辱骂行为。若协商不成,且对方行为具有精神暴力特性的,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女方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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