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故旷工老板有权利克扣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6 12: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旷工为理由随便扣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旷工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只能够扣除当日的工资。若是额外克扣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无缘无故扣工资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存在克扣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旷工扣工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法律未具体明确规定。对于员工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经常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用人单位有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规章制度的建立经过公示,规定了旷工的处罚,是发生效力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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