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金借款恶意拖欠债务会拘留吗

债务追讨
2022-12-06 12: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债人还不起债务,一般不可以拘留。欠款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欠款人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毁灭、伪造证据;不讲真实姓名等情形的,则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欠债人还不起债务不可以拘留。欠款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欠款人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毁灭、伪造证据;不讲真实姓名等情形的,则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欠款不还不会被拘留,借款人欠款不还的,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有可能会被拘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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