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经给别人在赌博平台充值,犯法吗

网络消费
2022-12-06 13: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在网上参与赌博,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只带有少量财物输赢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不违法;如果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则可构成赌博罪,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 行为人在网络参与赌博的,如果有下列情形,可定为赌博罪: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千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或者组织我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 行为人在网站中参与赌博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构成赌博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