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在什么情况下才成立

2022-12-06 13: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成立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约定的内容如借款利率等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具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有下列情况的,欠条不成立:
    1、签订欠条的当事人没有协商达成一致的;
    2、各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上签字或者加盖印章的;
    3、在签名前,当事人没有履行主要的义务的,例如出借人没有出借款项给借款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欠条在下列情况下不成立:
    1、各当事人之间未协商达成一致;
    2、各当事人均未在欠条上签字或者盖章;
    3、在签字或者盖章前,也没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欠条中载明的主要义务,例如出借约定的款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