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人手里借了1万元,一个月利息1300已经还了2年,现在还不上利息了可以报警吗?

债务追讨
2022-12-06 13: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且也不产生刑事责任。但因借贷引起的民事纠纷,不论金额的多少,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欠利息可以起诉。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可以起诉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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