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农村户口已去世,城镇户囗子女能继承承包的耕地吗

2022-12-06 14:1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过世后,父母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一般不可以继承,但该户内的其他人可以继续经营。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
    父母过世后该户内没有其他人的,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重新发包。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子女是非农户口的不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土地。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国家、集体,不是自然人个人,而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土地因不符合遗产的性质故不能被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父母过世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可以继承,但该户内的其他人可以继续经营。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父母过世后该户内没有其他人的,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重新发包。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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