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些房产信息

房屋买卖
2022-12-06 14: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更名分两种情况:
    1、全款购买的,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2、贷款购买的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
    1、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达到和;
    2、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
    3、也可以选择请律师,走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的资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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