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门店刚租的,不想租了可以退房租吗

房屋租赁
2022-12-06 15: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能退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事由;
    2、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
    3、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4、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租房合同已签不想租了能退钱,即剩余未住租期的钱款。当事人提前退租需要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进行扣款,没有扣款约定的应在清查水电煤气等相关设施后办理退租退钱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的门面签了合同不想租了能退,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出租人同意退的可以退。如果出租人不同意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人,并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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