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地役权如何生效

土地纠纷
2022-12-06 16: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成立时生效。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是否登记不影响地役权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成立时生效,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民法典中地役权不以登记生效,设立即生效,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