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托欠工资,无故克扣工资

讨薪
2022-12-06 16: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 打工一月倒欠195的维权办法:遭遇克扣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需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甚至可能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打工一月倒欠195的维权办法:遭遇克扣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需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甚至可能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公司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足额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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