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买了单位的房子,是属于商品房形式的。(房屋购买合同没有约定)只是私下协议约定了五年内不能辞职,如果辞职就要收回房子,只退还首付款。如果我离职单位有权利收回吗?

2019-04-25 13:1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签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
    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房产中介纠纷有两种解决途径!
    一、投诉:处理单位: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市场安全。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二、诉讼通过正常的法院诉讼,判决手段解决矛盾,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利益。
  •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