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个人的公司当初有一个股东要退股然后协商了公司公司退给他一万块钱这个人退股签订了退股协议和欠款协议也说好了如果公司没钱还就三个股东个人承担一人一部分还给他然后到期公司没有履行欠款这个股东把公司起诉了法院现在判了公司为执行人公司没有资产了我是和另外两个股东协商说一起付了一人三分之一其他两个股东还是不愿意付钱我作为一个股东我应该怎么做我可以给那个退股的人付该我承担的三分之一其他的不管了吗后面如果公司失信了我会失信会被限高吗

股权转让
2022-12-06 18:0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可通过下列方式退股:
    1、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全部转让股权,视为退股;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来退股;
    3、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可以退股的情形包括,股东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股东请求司法解散公司;以及股东对公司的决议投反对票、请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股东退股应采取下列方法予以处理:
    1、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股东转让全部股权退股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股权转让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修改相应记载;
    3、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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