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户口因为成了城镇户口无法迁回原居住地,怎么办

2022-12-06 19:1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户口的迁出方式:
    1、诉讼离婚的,离婚当事人带着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2、协议离婚的,先取得落户地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去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离婚后想迁户口但是拿不到户口本的问题:
    1、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2、当事人可以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等材料,申请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然后办理户籍迁移;
    3、其他办法。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把户口留在本地,去户口登记机关跟男方分户就可以了,第二种是把户口迁回原籍。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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