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住小区小朋友和我家孩子一起到我家来玩儿,家里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去的,然后他家的孩子在我家的15楼住卧室的窗户掉下去了。坠楼身亡这个责任我家如何承担同去的一共有11个小朋友。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6 20: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亡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 高空坠物砸死小孩的追责,应由坠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应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即《解释》赔偿权利人分为:  
    1、受害人;  
    2、被扶养人;  
    3、近亲属三种。  对于受害人,应当不存在任何问题。但对于“依法应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解释》并未明确载明。对于“依法”不知《解释》所指的是哪部法律。“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是对于未成年的子女以及没有收入或生活来源的父母应当说没有歧义。  
    1、未成年的子女是以年龄为界线,还是以未就业为界线;如果子女上大学或研究生是否属于此列,如果某子女打临工又是否属于此列;如果说,某子女年龄超过18岁,自小残疾未能就业在家又如果认定。  
    2、对于受害者的父母,有一定生活来源,但在目前基本生活物资物价猛涨的情况下,仅靠其有限的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生计的,如低于当地基本工资内退(提前退养)生活费或退休金,低保家庭等情形的是否在此列。  
    3、受害人扶养的公婆、或岳父母是否在此列;  
    4、受害人出于爱心扶养的其他人是否在此列,等等不胜枚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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