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半年分手,没有扯证,彩礼总共5.6万,女方带回2万,2万女方用了6000用于生活开支,其他的男方用于个人,现在男方要求退还彩礼3.6万,和7500,和三金,三金退钱,请问我该退这么多吗?法院会怎么判定呢

彩礼
2022-12-06 21: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同居时长、彩礼大小、彩礼的用途等因素,酌情减少。如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可以在和女方分手后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男方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一年多离婚的,女方一般是可以不退还彩礼钱的。根据规定,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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