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过户卖方应付费用

房屋买卖
2022-12-06 22:1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房屋进行过户的费用有:
    (一)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税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二手房买卖应缴纳的费用有:
    1、购买房屋的费用。
    2、交易手续费或过户手续费、登记费。
    3、缴纳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一)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税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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