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通过劳务派遣,在一家工厂上班,签有合同,签合同是劳务口头说的是七天可以预支300-500的工资,但现在劳务公司不支了,算不算违约了

劳务派遣
2022-12-06 23: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每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计算到劳动者在单位实际工作满一年时为止;如果劳动者经单位书面催告后逾期不签的,单位应书面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